内蒙古恒嘉晶体材料有限公司硅单晶项目(一期)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征求意见的公开信息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 第4号)等法律和法规文件要求,现将内蒙古恒嘉晶体材料有限公司硅单晶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事宜现公告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5lDpO3qrgH6tWguxJEsJDw
提取码:qbze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内蒙古恒嘉晶体材料有限公司厂区内现场索取.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方式:0478-7920707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项目建设地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代表。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方式:将公众意见表递交到建设单位或发送到邮箱
途径:邮箱:jintongmsg@163.com;递交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内蒙古恒嘉晶体材料有限公司厂区 赵女士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内蒙古恒嘉晶体材料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日